致德邦快递公司(下文称贵方):
我方委托贵方承运货物,运单号为{{claimData.waybillNumber}},保价金额人民币{{insurance}}元。由于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受损,为化解双方纠纷,经友好协商,我方同意贵方一次性赔偿我方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fastClaimAmount}}元(其中超出运单条款约定赔偿零元)。
我方确认
1.贵方向我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后,即代表双方已就此单号货物赔偿达成一致。关于该丢失/受损货物的赔偿事宜我方不再就此丢失/受损货物再次向贵方主张任何权利,我方会在确认收到赔款后三日内根据贵方要求配合向贵方开具收据。
2.若上述款项包含超出运单条款约定的赔偿,我方承诺会在后续合作中按货物实际价值办理足额保价。若未足额保价,则我方再次要求赔偿时,贵方有权拒绝赔偿超出运单条款约定部分的金额。
3.贵方按保价金额全额赔付后贵方即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与追偿权。
4.贵方因货物丢失向我方赔偿后,如在贵方支付赔款之日起一个自然月内找到丢失货物的,我方同意贵方将货物返还我方后,我方在收到返还货物后三日内将相应赔偿款项退还贵方。
5.本确认书内容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其含义,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无效可撤销情形。
6.理赔确认书自贵方填写并推送我方,且我方电子签署后立即生效。
请将理赔款汇款至以下账号:
赔付方式:{{isBank ? '银行卡' : '支付宝'}}
收款信息:{{claimData.account}}
开户名:{{claimData.openName}}
开户银行:{{claimData.bankName}}
支付宝账号:{{claimData.alipayAccount}}
支付宝姓名:{{claimData.real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