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品定义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运输的物品;
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易燃违禁品: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以及达到一定温度会产生冒烟、自燃、爆炸等强烈化学反应的物品。
违禁品明细表
国家法定违禁品
枪支弹药警械类
武器及其部件、各种类型的军用枪支、民用枪支、运动枪、猎枪、信号枪、麻醉注射枪、仿真武器、炸弹、手榴弹、子弹、照明弹、教练弹、烟幕(雾)弹、信号弹、毒气弹、炸药、引信、雷管、导火索及其他爆炸物品、纵火器材。
管制刀具类
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单刃及双刃尖刀(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武术用刀(能开刃的)、武术用剑(能开刃的)、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弓(体育弓箭除外)、弩(备注:若无法区分为何种刀具,则刀刃超过25厘米的一律不可收运)
毒品及吸毒工具、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
阿片粉、复方桔梗散、阿片酊、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乙基吗啡、盐酸罂粟碱、福尔可定及其片剂、盐酸可卡因、全阿片素、大麻浸膏、杜冷丁注射液、杜冷丁片、安侬痛注射液、枸椽酸芬太尼注射液、美散痛注射液、美散痛片、曲马多(备注:具体明细见附件“麻醉药品类明细”)
高价值类
流通货币(含纸币/硬币/现金/钱)、有价证券、伪造的国家货币及有价证券。
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赌博设备器具(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游艺设备)等。
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烟草及动植物皮毛类
香烟(无准运证,符合3.4.6可以承运除外)、烟叶或烟丝(无准运证)、走私品、尸骨(包括已焚化的尸骨)、未经硝制或药制的兽皮兽骨、尸体、未经处理的动物皮毛。
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1.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2.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易燃易爆物品
电池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其他类货物收取参照“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易燃标示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其他类货物收取参照“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爆炸物品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其他类货物收取参照“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其他类货物收取参照“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易燃液体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其他类货物收取参照“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其他类货物收取参照“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其他
所有蓄电池类货物(其他类货物收取参照“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化学危险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1.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氧化剂、发光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硝酸铵、过氧化铅、亚硫酸氢钠、过氧乙酸、氟乙酸甲酯、双氧水等。 2.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3.毒性物质: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中等毒及以上农药(以标识为准)等。 4.腐蚀性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放射性物品类
具有ą、β、γ射线和中子流的货物及金属,如镭、铀、钚、锕和核能物品。
特准快件空运禁运品
明细
1、有生命类:发芽的种子、活植物; 2、含喷头类:香水、洗发水、喷雾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粉末状物品:面粉、奶粉、木粉、碳粉、硒鼓; 4、磁性物品:手机、电脑、GPS、按摩椅、按摩枕、充电宝、剃须刀、理疗仪、音响、打印机、电动工具、磁铁等含电池、有不间断电源的磁性物品; 5、易燃易爆物品:酒精浓度56°以上、阿甘油、金属锂; 6、强烈刺激性味道:榴莲、酸笋、鱼干、大蒜油、冰激凌; 7、气压物品:干扰飞行员执飞行任务的物品气体玩具、气体类灯具、探照灯、气囊、气压泵、潜水泵、瓦斯气瓶; 8、影响飞行任务的物品:具有麻醉或者毒害等能造成飞行人员或驾驶人员情绪烦燥或不适,影响正确执行飞行任务的物品; 9、各类烈性毒药、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砒霜、尼古丁、敌敌畏、病毒、寄生虫、真菌、AIDS; 10、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和一些自然资源:犀牛角、牛黄、虎骨、兽皮、毛皮(皮草)、麝香、发菜、麻黄草、野生红豆杉、原木、木炭、森林凋落物、泥炭(草炭)、硅砂、石英砂及其它天然砂石、红木、种子(其它繁殖材料)、动植物等; 11、肥料:如尿素、硝酸铵、过磷酸钙、氨水等 12、液体:如酒(贵州出发除外)、保湿水、眼线液、防晒油、隐形眼镜护理液、眼药水、生理食盐水、防蚊液、镀金液、铝浆、荧光棒、水银温度计、冰枕等。
注:国家法定违禁品、空运禁运品等均适用于特准快件航空件。
国际件相关违禁品
化妆品类
内装化妆品、药品、粉末状物品。如:液体、粉状、膏状物品,胶囊类。
易腐烂物品
易腐烂物品 因环境原因,短时间内造成腐烂物品。如鲜鱼、鲜肉、等。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如:遗体、骨灰、灵柩、动物尸体、土壤样品和土壤、动植物病源(包括菌种、毒种等)等。
各种活体动植物
包含各种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但蜜蜂、水蛭、蚕以及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封装严密并出具证明交寄的寄生虫以及供作药物或用以杀灭害虫的虫类,不受限制。
造成疾病传播类产品
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他产品,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等。
带电池的各类电子产品
如:任何可重复使用的充电电池(锂电池、内置电池、笔记本长电池、蓄电池、高容量电池等) 含有干电池的玩具、荧光棒、电子设备等。MP3、MP4、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及户外照明用品、登山用品,若有内置电池,均受限制。
带磁性的物品(扩音器)
磁性物品,如含喇叭的大小音响、有变压器的电路板等。因为会影响到飞机信号,不能通过安检,可进行磁检操作。(磁检除外)
带有气体压力的制造品
干扰飞行员执飞行任务的各种压力容器、各类压缩气体制品:压缩机、自动充气救生设备、灭火器气体玩具、探照灯、气囊、气压泵、潜水泵、瓦斯气瓶。)
批量电子元件
如:整包单独寄递的批量纽扣电池、干电池等。
安检视图不清晰物品
任何在安检视图呈现“不明图像”的物品不能寄递。如:包装使用较厚的固体泡沫,导致内包装物品形状、特性难以显示,出于航空安全考虑,不予通过安检。
粉末状的物品
带有粉末状的物品不可收取,如:洗衣粉、粉末状的食品添加剂、粉末状建筑材料等。
带名牌、仿牌的各类产品
名牌、仿牌的各类产品不允许收取,如:服装、电器类的涉牌,以及旅客行李物品有可能涉及到的相关产品类型。
药品及保健品类
如:西药、保健品胶囊及特定的中药等。
关于目的站国家特殊禁忌商品
如:光盘、磁带、书籍等内容的载体及商品,详情见附件《主要出口国家特殊禁忌品明细》。
海运违禁品
明细
除国家法定违禁品以外,禁止收运任何液体,乳状,胶状等流体类货物;发往大连、海南、山东长岛、浙江岱山等地的货物多为海运,除非能确认路由为陆运,不得收取任何液体,乳状,胶状等流体类货物(符合4.5.12可以承运除外)
注:国家法定违禁品、空运禁运品等均适用于国际件。
温馨提示:除以上标出品名货物外,外包装或货物本身含有《附件四》中危险品标识的货物也禁止收取,如外包装有危险品标识,须证明内物不是危险品,方可收取;如证明不了,则按照违禁品处理。
电池及含电池类货物收取规范
1、锂电池类定义
①3C产品:指计算机类、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如: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平板电脑、电话机、手机、移动电话、手环、GPS、数码产品、MP3、MP4、数字移动电视、耳机、电子书、PDA、POS机、录音笔、摄像头、麦克风、掌上电脑、点读机、复读机、数码相机、随身听、电子辞典、行车记录仪、影音播放之硬件设备或数字音频播放器、BB机、对讲机、传真机、寻呼机、影碟机、电视机、录像机、摄录机、收音机、收录机、组合音响、激光唱机(CD)等。
②非3C产品:除3C产品外的其余含锂电池产品。如:平衡车、锂电池电动车、电动牙刷、电子玩具、计算器、无人机、探伤仪、激光检测仪、大气采样仪、水质检测仪、激光指向仪、危险品检测仪、毒气检测仪、光纤溶接机、选频变平表、监护仪,心电图机,B超机,呼吸机,激光采血仪、扫地机、电子燃气灶、手电、电子锁、电子秤、报警器等。
③纯锂电池产品:货物本身为纯锂电池。如: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等。
2、锂电池及锂电池类货物收取要求:
① 锌汞电池,锌空电池,锌锰电池,氢氧电池,水果电池,太阳能电池,温差电池,标准电池,锌电池,水银电池,镍铁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纳米电池,镁锰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锂锰电池,储备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碱性锌锰电池,原电池,碱性电池,碱锰电池,固体电解质电池,手机电池,钮扣电池,锂电池需满足以下运输条件:
(1)重量限制:纯电池快件收寄单件不超过2KG;若超出,需具有销售原包装或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含UN38.3测试);
(2)外观判断:存在鼓包、破损、有电线或电极裸露在外等问题电池禁止收寄;
(3)商品标识:无商品标识或不能明确电池成分的禁止收寄;
(4)托寄物状态:带电池的物品,机电能分离的必须机电分离,机电一体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5) 除手机电池,钮扣电池,锂电池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联系当地机场,确认是否可发,其余所有电池仅限陆运运输。
② 纸板式锌锰干电池,叠层式锌锰干电池,碱性锌锰干电池,糊式锌锰干电池需满足以下运输条件:
(1)商品标识:无商品标识的托寄物禁止收取;
(2)包装:电池单独绝缘包装,不可以捆绑包装;
(3)外观:存在鼓包、破损或为半成品的不允许收寄;
(4)带此类电池的产品发运时需关机、同时机电分离(一体机除外);
(5)仅限陆运运输。
③3C产品:a.有商品标示且为原厂包装(原厂包装:产品包装由产品出厂时自带包装)。b.非原厂包装:需机电分离,电池用气泡膜单独阻隔包装;机电无法分离,需要关闭电源;整体包装保证牢固。
3、太阳能电池不可与灯具等易发热用电设备或电线相连。
4、干电池、纽扣电池满足原厂包装。
特殊案例
4.5.6 香烟:同一发货人不得在当天寄2条以上,且同一部门当天收取的发往同一目的站的香烟条数必须小于10条。有烟草准运证(具备法律效益)的企业不受本条限制。
4.5.7发往黄山的木制品:所有发往安徽黄山市的货物不提供代打木包装服务,货物本身为木制包装及木制品,应事先征得黄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验局(站)同意,办理《植物检疫要求书》后,经出发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站)检疫合格,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进入黄山市。
4.5.8发往淳安、建德的含松木包装及其制品的货物:所有发往浙江淳安县、浙江建德市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入。(具体内容参照2009年浙江省出具《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4.5.9发往西藏的快递全部走空运,必须按照空运收货规定收取;酒类发往的目的城市不能为新疆喀什。
4.5.10植物类可收取苗木,多肉植物。
4.5.12发往海南的液体,乳状,胶状等流体类快递(不含重包入户、重包特惠)货物,海南普通液体可收取品类(仅限以下品类,其余品类仍算海运违禁品)
①食用液体类:水、酒(非假酒)、纯/酸牛奶、乳酸菌、豆浆、豆奶、原装饮料(茶、汽水、苏打水、果汁、红牛等),原装厨房调料(醋、酱油、耗油、食用油、生抽、老抽、卤水、酱料、料酒、酸菜、米酒),罐头、蜂蜜、止咳糖浆、口服液、泡椒、奶油。
②日常生活类:生理盐水、温度计、营养液、墨水、墨汁、油笔芯、蚊香液、胰岛素注射液、洁厕液、洗衣液、护理液。
③身体护肤类:保湿水/乳、芦荟胶、粉底液、卸妆水、眼线液、精油、面膜、面霜、颈霜、精华液、洗面奶、护手霜、以上含酒精类化妆品及香水不可收,眼药水、湿纸巾、漱口水、洗发乳、沐浴乳、护发素、香波、染发剂、发乳、剃须膏、洗手液(免洗洗手液不可收)、牙膏。